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二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