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人。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代表团团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二)组织本代表团审议会议议案和有关报告;(三)向主席团报告本代表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四)传达贯彻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五)处理本代表团的其他工作事项。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