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选型配置和制造、安装第十条有效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施工。电梯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