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引导和促进社会文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