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福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