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九条有效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进行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