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处理污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保证出水水质。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