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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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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擅自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县级以上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9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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