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章 品种审定、登记与备案第十一条有效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审定,可以申请自治区级审定,也可以申请国家级审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