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拉面文化、品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推广,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自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化隆拉面知名度。

每年七月为自治县拉面文化宣传月。

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