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珍本、善本、孤本类藏文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调查、收集、研究、整理、保存相关藏语言文字古籍资料。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