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一条已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公民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和评估。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重大事项,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