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推进道路、停车场、充电桩、通信、供水供电、标识标牌、污水处理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乡村旅游厕所建设和改造,健全运营管护机制,提升乡村公共厕所服务旅游的功能。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