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等工作,加强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发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果蔬采摘、餐饮美食、民俗节庆等乡村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