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治理第十条有效市和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百泉泉域水资源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