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站(点)不符合有围墙、顶棚等必要的防扩散、防渗漏设施要求的,由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