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合理预留旅游建设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旅游项目,依法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依法利用废弃矿山、工厂闲置土地等进行旅游开发。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