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培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升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行业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开发旅游产品,鼓励业态创新、服务创新,丰富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发展文化旅游、山地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会展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水上旅游等旅游业态。
鼓励结合文化场所、城市综合体、休闲街区、小城镇、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建设新型旅游景区、消费集聚区。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