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关于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适用于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