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