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第二十条有效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司法鉴定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