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与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方式,依法处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