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团结进步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增强各族干部和群众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