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财政是一级地方财政,按规定执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财政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