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突出城乡历史文化特色,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清洁卫生、方便生产生活的文明城镇和乡村。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