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水利、邮政、通信、能源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