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