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文化生活第四十七条有效文化、科技部门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开展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创造性劳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