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依法对残疾人事业经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捐赠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