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拥军优属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