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待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