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发展改革部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