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十三条有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因故未履行完毕,未履行部分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