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

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