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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效

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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