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前,候选人的提名人或者推荐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代表。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地方法规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