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神木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和草原、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红碱淖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对属于各自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予以查处。必要时,可以依法委托红碱淖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执法。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