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纠纷快速处理等机制。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者并说明理由。

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