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旅游资源普查、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民俗文化传承保护、节庆活动、教育培训、旅游执法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使用相关建设资金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