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和支持,建立健全促进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安全和旅游环境秩序维护等工作。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