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需要,统筹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指示标识等公共设施建设;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安全旅行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