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八条有效拟订年度立法计划时,应当确定一定数量的立法论证项目。立法论证项目应当是拟订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的基础,未经论证的项目一般不得列入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