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种类和时间,并予以公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