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市政、邮政、电信、交通、电力、广电等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所有权单位、设置单位、管护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护;设施破损及时维修更新,保持整洁完好。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