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雕塑、街景小品以及其他景观设施应当内容健康,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污损、破旧、残缺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拆除或者迁移。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