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者其他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前款规定。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者弃权。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