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五条有效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汇报情况,听取意见,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