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预备会议前,各代表团应当组织代表审议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和修改建议,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