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一条有效制定或者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满两年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