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州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规对配套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具体规定的,应当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